咨询热线

咨询服务热线

1383757766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纠纷

栏目导航

房产纠纷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起诉解约败诉

2020-02-17    来源:    点击:1383   

因开发商资金紧张导致工程延期无法按期交房,业主以合同约定延期交房超过60天可以退房为由起诉要求退房,结果却被法院判决驳回。败诉的原因是不知道一条法律规定。

      案情: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购房人起诉退房被驳回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期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案释法

       王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未按约定日期(2013年4月30日)交付符合约定的商品房,王先生可按合同约定在逾期超过60日(2013年6月30日)起行使合同解除权。

       王先生的解除权发生之日为2013年6月30日,在对方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前行使解除权,但是其于2014年8月才诉至法院,已超过规定的1年时间,解除权已消灭。

196不个分只才前时.把地的吴锋面包护



上一篇: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上的房屋是否有效?
下一篇:如何认识商品房买卖中的格式条款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张红卫律师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广育路64号
网址:www.qinglvshi.com
手机:13837577669
联系人:张红卫律师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请律师网 技术支持-易科互联  |   网站地图  |   企业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