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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法院纠纷在线解决方式汇总!

2020-02-10    来源:    点击:1467   

各地如何立案?
有效的诉讼服务热线是多少?
可以邮寄材料给法院么?


别急,

往下看

我们都整理好啦!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年1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
(1)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court.gov.cn/ssfww;
(2)邮寄: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邮寄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邮政编码:100745
第一巡回法庭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邮政编码:518000
第二巡回法庭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邮政编码:110179
第三巡回法庭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邮政编码:210031

第四巡回法庭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路和博学路交叉口博学路33号,邮政编码:430070 

第五巡回法庭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8号巾帼大厦东面(石子山体育公园),邮政编码:400021
第六巡回法庭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9号神光大厦B座,邮政编码:710700 
知识产权法庭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邮政编码:100160
(3)12368热线;





全国通用方式




(ps:适用于全国各地法院。无论您是哪个地方的人,需要向哪个地方的法院寻求在线纠纷解决,均可使用以下四种方式。)


通用方式


移动微法院


(长按识别小程序码即可——进入注册认证后,可选择微法院分平台)

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 邮寄方式:全国各法院均支持邮寄方式,但邮寄的具体要求需根据各法院的具体规定。




全国各地一览(不含通用)




(ps:根据各地法院的具体通知显示,专属于地方各省,只限于本地使用的在线纠纷解决途径。)



01-北京


· 全市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http://www.bjcourt.gov.cn;
(2)北京移动微法院:


(3)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官微:




02-上海


· 上海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1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上海移动微法院: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www.hshfy.sh.cn;
(3)上海“一网通办”:
zwdt.sh.gov.cn;
(4)“上海法院12368”公众号:




03-广东


· 广东省高院根据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按延长春节假期规定改期;原定于2月3日以后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除公告送达传票外可能将视疫情防控需要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s://ssfw.gdcourts.gov.cn;
(2)“粤公正”小程序:




04-重庆


· 自1月30日起,全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暂定为2月10日,并视疫情形势变化调整。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

http://www.cqfygzfw.com/cqjfyj/;

(2)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

http://www.cqfygzfw.com;

(3)“重庆易法院”APP;





05-天津


· 天津市各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立案、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信访等工作一律予以延期,具体时间各法院、各部门自行全面摸排、统计、核对后及时通知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2)在线保全中心:
http://bq.tjcourt.gov.cn/;
(3)天津移动微法院;
(4)邮寄: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06-湖北


· 全省各级法院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
htpp://www.hbfy.org;
(2)湖北移动微法院;



07-湖南


· 全省各级法院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湖南省网上法院:
http://dzfy.hunan.gov.cn:8000/hunanwsfy/;
(2)湖南移动微法院;



08-浙江


· 自1月24日起,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得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得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浙江法院网:
http://www.zjsfgkw.cn;
(2)浙江移动微法院:
(3)ODR平台:

(4)智慧法院APP;




09-河南


· 各级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或等所在法院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河南移动微法院



10-安徽


· 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一律延期, 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安徽移动微法院;
(2)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ahgyss.cn/zxxx/index.jhtml;



11-山东


· 我院原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安排的庭审、听证、质证、调解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上述期间经我院公告排期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020年2月3日进行。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山东微法院



12-江西


·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具备条件的,可安排网上开庭审理。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www.jxfy.gov.cn;
(2)江西移动微法院;
(3)江西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




13-四川


· 全省各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http://www.scssfw.gov.cn/;
(2)四川移动微法院;
(3)邮寄: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14-江苏


· 全省各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调查、听证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江苏微解纷:



(2)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ssfw.jsfy.gov.cn;
(3)江苏移动微法院;
(4)江苏政务服务网:
http://www.jszwfw.gov.cn;
(5)长三角“一网通办”:
http://csj.sh.gov.cn;



15-福建


· 本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本院将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福建移动微法院;
(2)福建高院官微:

(3)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ssfw.fjcourt.gov.cn;
(4)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16-广西


·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广西电子法院:
http://171.106.48.55:27001;
(2)广西移动微法院;
(3)邮寄:请在邮件封皮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



17-陕西


· 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陕西移动微法院;
(2)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sxgaofa.cn/web/index;



18-云南


· 全省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执行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https://yunjf.gov.cn;
(2)云南移动微法院;
(3)云南司法信息网:
http://www.ynfy.gov.cn;



19-河北


· 全省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执行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河北法院诉讼无忧网:
http://sswy.hbsfgk.org:7080;
(2)河北移动微法院;
(3)诉点通:





20-海nan


· 我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海南移动微法院


21-辽宁


· 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辽宁移动微法院;
(2)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lnsfw.lnsfy.gov.cn/;
(3)各级人民法院网及微信公众号;



22-吉林


· 1月31日起,本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吉林移动微法院;
(2)吉林电子法院网站:
http://www.e-court.gov.cn;



23-黑龙江


· 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黑龙江诉讼服务网:
http://www.hljcourt.gov.cn;
(2)黑龙江移动微法院;



24-山西


· 法定假期延长期间,山西各法院原定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将一律取消,时间由各法院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山西各法院相关工作如有延期或其他变动,请您积极配合。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2)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www.shanxify.gov.cn;
(3)山西移动微法院;
(4)山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25-内蒙古


· 具体开庭、询问、听证日期由受案法院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署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内蒙古移动微法院



26-甘肃


· 2月4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场所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等事宜,相应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
sfgk.Chinagscourt.gov.cn;
(2)甘肃移动微法院;
(3)邮寄: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内容。



27-宁夏


· 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另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宁夏法院网:
http://www.nxfy.gov.cn/;
(2)宁夏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含宁夏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ssfw.nxfy.gov.cn;
(3)宁夏移动微法院;



28-青海


· 自2020年2月3日起,省高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青海移动微法院;
(2)青海网上法院:
http://www.qhwsfy.gov.cn/;




29-新疆


· 对跨自治区(省、市)、跨地州市县的案件推迟开庭、听证等工作;对当事人均在当地的案件,原则上从自治区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20天内推迟开庭,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新疆移动微法院



30-贵州


·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1)贵州移动微法院;
(2)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http://www.guizhoucourt.gov.cn;
(3)“多彩宝”APP:





31-西藏


· 区内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

· 纠纷解决与诉讼服务:
--西藏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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