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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约定“自愿与雇主发生性关系”,专门诈骗应聘高档保姆者,法院判了......

2019-10-21    来源:    点击:1349   

网上发布高薪招聘住家保姆等虚假招聘信息,并扮演不同角色骗应聘者签合同,要求部分被害人注明自愿与雇主发生性关系,还让被害人去做美容整形,暗中与医院分成美容费,近日,北京一恶势力团伙6名成员被终审裁决获刑。


8月8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一起新型的,专门针对保姆应聘者的诈骗手段。


法院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姚某纠集姚士磊、寇强、黄勇等人,利用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在某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住家保姆、总经理助理等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到北京市丰台区某写字楼、某商务写字楼等地,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劳务服务合同,并要求部分被害人注明自愿与雇主发生性关系,由姚士磊、寇强等人面试接待,黄勇等人假扮雇主,许海峰负责望风,收取中介服务费、美容整形费等,后以威胁、欺骗、拖延等方式,使被害人无法履行劳务合同,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


一、注册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分工配合,构成恶势力团伙


法院认定,姚某纠集多人,以求职女性为主要犯罪对象,利用网络以介绍高端住家保姆等为诱饵,实施数十起诈骗犯罪;团伙层级分明,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犯罪过程中还存在“套路贷”,要求被害人整容,骗取被害人与团伙成员发生性关系,威胁被害人提供特殊的性服务等。
姚某等人以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构成了恶势力团伙犯罪,参与者均应认定为恶势力诈骗团伙成员。

二、分别扮演劳务中介、雇主、雇主私人助理等角色,与整容机构按比例分成
经查:姚士磊、兰花等人基于共同的诈骗故意,分别扮演劳务中介、雇主、雇主私人助理等角色,共同营造正规劳务公司的虚假氛围,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在各自具体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通过微信群等形式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诈骗团伙还会要求被害人整容,受到诈骗团伙提供高薪住家保姆岗位的诱骗,被害人支付高额整容费后,诈骗团伙与整容机构按比例分成。被害人交不起中介服务费、整容费,诈骗团伙还会提供贷款服务。


姚士磊、寇强在犯罪团伙中担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面试、处理纠纷等。另外,姚士磊还负责贷款业务,寇强还负责财务工作。黄勇在犯罪团伙中主要负责假冒雇主,使被害人解除合同,是诈骗犯罪行为的关键;许海峰在犯罪团伙中主要负责望风;兰花、赵起越担任经理助理职务,负责打电话约面试、收钱、带去整容等。

三、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参与者均获刑

一审法院丰台区法院认为,姚士磊、寇强、黄勇、许海峰、兰花、赵起越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六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姚士磊、寇强在犯罪团伙中担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面试、处理纠纷等,职责固定,加入时间长,此外,姚士磊还负责贷款业务,寇强还负责601办公室财务工作,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黄勇在犯罪团伙中主要负责假冒雇主,使被害人解除合同,是诈骗犯罪行为的关键,系主犯;


许海峰在犯罪团伙中主要负责望风,系从犯;


兰花、赵起越担任经理助理职务,负责打电话约面试、收钱、带去整容等,二人在诈骗活动中起次要及辅助作用,系从犯;


判决:一、姚士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二、寇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黄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四、许海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五、兰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六、赵起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七、责令姚士磊、寇强、黄勇、许海峰、兰花、赵起越连带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其中五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五人上诉中,有三人认为自己不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二审法院认为,参与人对案件中的诈骗手段明确知晓,仍参与其中,均应认定为恶势力诈骗团伙成员。


这个案件,不仅提醒应聘者提高警惕,不要心存迎合“潜规则”获得暴利,对所谓的“公司”、“合同”也应该提高警惕,同时也提醒打工者,不要认为违法犯罪都是老板的事,只要参与其中,都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记住:这些行为是黑恶势力的帮凶!


假如,你就是一个穷打工的。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呢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一剑十八鲨”、“万能鲨”、“海鲨王子”等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很牛,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假如,你为一家“小贷”公司工作。实际上呢你也知道它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既然是高利贷,自然就有还不起钱的,但是这个并难不倒你的老板,而你呢就是帮他讨债的,你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犯什么法”,对还不起钱的,你们就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遇到“于欢”那样的可能你就被他拿刀捅死了,没遇上算你幸运,但是这次又遇上了“扫黑除恶”。


假如,你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等场所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然而,你的老板就厉害了,黑白两道通吃,胆子也大,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甚至还干着逼良为娼的勾当,虽然你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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