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2018-06-07 来源: 点击:2683
《社会保险法》关于医疗费用先行支付及有权追偿的规则实施后,在医疗费用的处理问题上继续沿用“兼得”的思路便会遇到法律障碍。如果出现侵权赔偿责任与社会保险责任竞合的情形,应优先判决侵权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只有在侵权责任人无法确定、无力承担或者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判决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明确其追偿权。如果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明显表示放弃其追偿权,仍应判决侵权责任人赔偿医疗费用。除医疗费用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仍可继续沿用“兼得”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