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咨询服务热线

13837577669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务领域 > 劳动纠纷

栏目导航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2018-06-07    来源:    点击:2683   

《社会保险法》关于医疗费用先行支付及有权追偿的规则实施后,在医疗费用的处理问题上继续沿用兼得的思路便会遇到法律障碍。如果出现侵权赔偿责任与社会保险责任竞合的情形,应优先判决侵权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只有在侵权责任人无法确定、无力承担或者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才能判决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明确其追偿权。如果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明显表示放弃其追偿权,仍应判决侵权责任人赔偿医疗费用。除医疗费用以外的其他赔偿项目,仍可继续沿用兼得的思路。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劳动争议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张红卫律师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广育路64号
网址:www.qinglvshi.com
手机:13837577669
联系人:张红卫律师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请律师网 技术支持-易科互联  |   网站地图  |   企业分站